摘要:
【編者按】審計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審計事業取得長足進步和發展,邁上新的臺階。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全會對完善審計制度、改革審計管理體制等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對國家審計提出了新的要求。為了使社會各界更好地認識審計、了解審計,我們以問答形式介紹國家審計的相關知識和發展現狀。具體包括:審計基本知識、審計史、審計法律制度、審計職責權限、審計項目實施、審計信息化建設以及國外審計知識等內容。歡迎大家提出寶貴意見。
問題21 誰來監督審計機關的職責履行?
——審計系統內部的層級監督。上級審計機關通過對下級審計機關的質量檢查、被審計單位申請復議或提出的申訴、媒體的報道和公眾的舉報等渠道,對下級審計機關的審計業務依法進行監督,發現下級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計決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可以責成下級審計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必要時也可以直接作出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審計系統的外部監督。主要有:一是各級黨委、人大、政府通過定期組織開展審計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檢查、對審計機關主要領導干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督促審計機關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依法審計、依法查處問題、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二是聘請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擔任特約審計員,對審計工作方針、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三是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包括司法機關通過審理審計行政訴訟案件實施的監督,有關部門通過調查處理審計移送事項實施的監督等;四是被審計單位的監督,包括被審計單位通過對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提出異議、對審計決定不服依法采取救濟措施或提出申訴等方式實施的監督;五是社會公眾的監督,包括通過群眾舉報、媒體批評性報道、查閱審計結果公告等實施的監督。
問題22 審計署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應當遵循哪些基本原則?
(一)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從黨和國家全局高度謀劃審計工作,加強調查研究,明確審計工作的目標和重點,以審計目標為統領,注重揭示經濟社會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風險隱患,及時反映新情況、新問題、新趨勢,分析原因,提出建議,著力發揮審計在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權力規范運行,促進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二)堅持統一領導。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加強審計署對全國審計工作的領導,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各級審計機關按照分級分工負責的原則,依法對審計管轄范圍內的審計事項開展審計監督,切實發揮各自職能作用。上級審計機關審計下級審計機關管轄范圍內的重大審計事項時,應立足以點促面,發揮示范效應,避免不必要的重復審計。
(三)堅持全面覆蓋。加大對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力度,加大對經濟社會運行中各類風險隱患揭示力度,加大對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力度,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以及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拓展審計監督的廣度和深度,消除監督盲區。
(四)堅持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分評估審計資源狀況,聚焦審計重點,合理確定審計項目數量、審計范圍、組織分工及現場審計時間,提高審計資源利用效率。同時,也要適當留有余地,以有充足力量完成黨中央臨時交辦事項,確保迅速調度力量,增強計劃安排的靈活性。
問題23 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具體步驟是什么?
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應當遵循以下步驟:
——調查審計需求,初步選擇審計項目。審計機關通過了解、掌握、研究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采取適當方式聽取各級審計委員會成員單位、人大、政協、政府有關部門、組織部門、特約審計員、有關專家學者或社會公眾的意見,收集對審計工作的需求,初選審計項目。
——對初選審計項目的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審計重點和其他重要事項進行可行性研究。重點調查研究下列內容:與確定和實施審計項目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管理體制、組織結構、主要業務及其開展情況;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狀況及結果;相關的信息系統及其電子數據情況;管理和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情況及結果;以前年度審計情況等。
——對初選審計項目進行評估,確定備選審計項目及其優先順序。評估內容主要有:項目重要程度,評估在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性、政府行政首長和相關領導機關及公眾關注程度、資金和資產規模等;項目風險水平,評估項目規模、管理和控制狀況等;審計預期效果;審計頻率和覆蓋面;項目對審計資源的要求。
——綜合審計機關可用審計資源,確定審計項目,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審計機關根據項目評估結果,審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草案,報經本級審計委員會批準并向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
問題24 哪些是每年必選審計項目?
下列審計項目應當作為每年的必選審計項目:
——法律法規規定每年應當審計的項目。根據審計法相關規定,審計機關每年對本級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重點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
——本級審計委員會和政府行政首長要求審計的項目。根據工作需要,本級審計委員會和政府行政首長每年會交辦審計機關一些重要事項,審計機關應當列入年度項目計劃,按時完成。
——上級審計機關安排的審計項目。對上級審計機關安排的審計項目,下級審計機關應當列入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按時完成。
問題25 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審計機關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審計項目名稱;
(二)審計目標,即實施審計項目預期要完成的任務和結果;
(三)審計范圍,即審計項目涉及的具體單位、事項和所屬期間;
(四)審計重點;
(五)審計時間;
(六)審計項目組織和實施單位;
(七)其他需要說明事項。
采取跟蹤審計方式實施的審計項目,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應當列明跟蹤的具體方式和要求。
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應當列明專項審計調查的要求。
來源:審計署審計科研所